(圖/ Unsplash)
臺北市政府持續推動「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計畫」,為鼓勵成立管理組織並改善老舊社區公共設施,114年度編列新臺幣700萬元預算,補助對象為報備在案且使用執照核發於民國92年(2003年)以前的公寓大廈。符合資格的社區管理組織可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向市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提出申請,最高補助金額可達1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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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指出,補助項目涵蓋公共消防滅火器材、通道溝渠設施、清潔衛生設施及其他與公共安全或市府政策相關設施。透過本補助計畫,市府期望協助社區修繕老舊公共設施,強化居民安全與生活品質。
(圖/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科)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若出現損壞,所有權人與管理組織有責任儘速修繕,以防意外發生。本年度補助計畫相關資訊與申請表件已公告於建管處網站(https://cmo.gov.taipei/cp.aspx?n=C37E9906DF78359C),民眾可至「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科>共用部分修繕補助」專區下載;若有疑問,也可洽建管處或撥打1999轉8388查詢。
(圖/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科)
市府強調,此項補助除協助社區進行實質修繕外,也具鼓勵性質,藉由補助誘因促進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進一步強化社區自主管理與整體環境品質,朝向「安全、宜居、永續」的城市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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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新聞
(文/ 陳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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