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depositphotos)
臺中監獄近期爆出性侵案件,一名受刑人阿玉(化名)遭同房吳姓受刑人強迫發生性行為,屢次拒絕無果後,最終選擇向監獄管理員投訴。經臺中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吳男構成強制猥褻罪及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3年4月,阿玉與吳男分別因借提,被安排至臺中監獄信區二樓丁舍84號房共同收容。案發當日,吳男以「不順從就讓你沒好日子過」等言語威脅,逼迫阿玉配合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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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阿玉多次拒絕,但吳男仍持續施壓,最終強迫阿玉以手淫及口交方式滿足其慾望,並於當日內多次施行性侵行為。隔日,阿玉鼓起勇氣向監獄管理員投訴,案件隨即進入司法程序。
庭審期間,監獄管理員作證表示,阿玉當下情緒激動,明確表示自己遭受欺凌,且因吳男體型較為壯碩,導致無法反抗,只能被迫屈服。吳男則全盤否認指控,聲稱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出於自願。然而,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吳男曾強行拉扯阿玉手部,甚至按壓其頭部,因此不採信吳男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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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吳男為滿足私慾,無視對方意願,嚴重侵犯身體自主權,對被害人造成極大身心創傷。此外,吳男在審理過程中仍拒不認罪,試圖脫罪,顯見其毫無悔意,故依強制猥褻罪及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4年6月徒刑。
勇敢求助,拒絕沉默
◎ 若遭遇性騷擾或性侵害,請勇敢拒絕並即時求助,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報警110。
◎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 分機7
◎ 婦女救援基金會求助專線:02-2555-8595
◎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02-8911-5595 / 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 法律扶助基金會:(02) 412-8518
遭遇性暴力時,請記住,你並不孤單,勇敢尋求協助,社會各界都將伸出援手,共同抵制暴力行為。
橘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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