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下稱:臺北市處)遵循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貫徹查緝房產詐欺工作目標,於114年1月破獲首宗詐團勾結現職不動產仲介從業人員詐欺案件,詐團成員洪男等人以感情詐騙手法誘騙民眾購買泰達幣投資虛假投資平台,待民眾自有資金用罄,詐欺集團竟又勾結不動產仲介業者柯男,誘使受騙民眾將名下不動產向地下錢莊設定抵押借款,再向個人幣商購買虛擬貨幣,持續投資假投資平台,詐騙、洗錢金額超過新臺幣(下同)5千萬元,不法所得持續追查中。
(圖/法務部調查局)
案經報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李承晏檢察官指揮,約談不動產仲介業者柯男到案,並協請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支援,兵分多路前往桃園、永和及三重等地執行搜索,查扣柯男等犯嫌作案手機、委託代辦契約書及供犯罪使用之瑪莎拉蒂轎車1輛等證物,柯男勾結詐欺集團涉犯刑法339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情節重大,檢察官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圖/法務部調查局)
臺北市處日前接獲年屆七旬之徐姓婦人報案,徐女於113年遭詐欺集團鎖定進行愛情詐騙,詐團發現徐女上鉤後,指導徐女持現金向詐團配合車手洪男及尹女購買泰達幣投資虛假投資平台,詐欺集團再迅速移轉泰達幣進行洗錢,詐欺集團先使用人頭帳戶匯出少量出金款以取信徐女,後續因徐女現金用罄,詐欺集團竟貪得無厭,聯合不動產仲介業者柯男,慫恿徐女將名下2間房產設定抵押借款後繼續投資,半年內詐取徐女4,700萬餘元,嗣因徐女陸續向兒子借款,兒子驚覺有異始陪同徐女至臺北市處檢舉。經深入調查發現,柯男不定時接受詐欺集團派案轉介受騙民眾,卻刻意於初次接觸受騙民眾時佯裝係被害人自己找上門,藉此製造假手機對話紀錄以躲避司法人員查緝,柯男復利用受騙民眾急欲將房產變現之心態,以話術包裝誆騙被害人接受鉅額懲罰性違約金,臺北市處另循線追查發現柯男配合詐欺集團以相同惡質手段詐取邱女及楊女等其他被害人各200萬元,並查知柯男以各種名義從中抽取高額手續費、代書費及預借現金利息數百萬元,惡性重大。
(圖/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局發現,詐團擅於利用獨居老人、單身男女需要情感慰藉,先透過網路社交平台建立感情基礎,再遊說受害者從事鉅額投資,一旦受害者資金用罄,再藉由各種方式鼓吹受害者尋找金援繼續投資,本案即為詐團勾結不動產仲介業者遊說受害者抵押不動產借款投資詐騙首例。調查局呼籲民眾謹慎網路交友,切勿聽信網路社交平台對象遊說投資,而輕易將不動產設定抵押借貸,若發現可疑情形應儘速向調查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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