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google map)
在太陽聯盟寶陽會擔任副組長的李慧馨,遭查出與中國情報單位聯繫,並透過金錢利誘現、退役軍人拍攝「投降影片」,甚至鼓動洩露軍事機密。高等法院昨日(25日)宣判,依《國安法》及違背職務等罪,判處李女6年8個月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其他涉案軍人則被判6個月至5年8個月不等的刑期。
此案起因於宜蘭羅東分局偵辦郭台銘總統初選連署案,意外發現陳姓放款業者手機內存有軍事機密交易及「炫耀影片」,隨即報請檢方深入調查。經台灣高檢署追查,發現李慧馨早在2023年6月以「新北市蘆洲區瑞磘宮主」身份前往澳門,與中國國安人員接觸後,回台便展開吸收軍人的計畫。
(圖/depositphotos)
李慧馨先要求軍人提供身分證審核,接著穿軍服、手持五星旗拍攝「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反對戰爭」等口號的影片,並利用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給中國情報單位。此外,她還鼓動軍人盜取公務文件,提供航線圖、演習時間等軍事機密,並以機密等級計價,若成功吸收同袍則可獲得更高報酬。
調查發現,共有8名軍人受李慧馨吸收,包括陸海空三軍及憲兵官兵,官階最高達中尉。其中,僅劉姓軍人實際收到15萬元報酬,其餘人尚未獲得金錢利益。檢方痛批,這些軍人受國家長期栽培卻為私利出賣國家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圖/depositphotos)
最終,法院認定李慧馨策動軍人拍攝「投降影片」,並涉洩密行為,構成國安犯罪,因此判處6年8個月徒刑,其他涉案軍人則依各自罪責分別判刑。
橘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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