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環境部)

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臺灣正式邁入資源循環新時代。立法院2日完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案審議,並正式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為我國推動循環經濟與資源永續利用建立全新法制架構,也被視為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的重要制度基礎。

環境部表示,面對全球資源耗竭、供應鏈重組及氣候變遷等挑戰,各國正加速推動循環經濟轉型。此次修法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為核心理念,希望透過制度創新與跨部會合作,建立更完整的循環治理架構,提升產業競爭力與國家永續發展能力。

此次修法最大特色之一,在於將產品從設計、生產、流通、消費、回收至再利用的全生命週期正式納入管理機制。未來政府將制定國家級資源循環發展計畫,同時成立跨部會資源循環推動會,統整中央與地方資源,共同推進循環經濟相關政策。

在產品設計方面,新法導入綠色設計概念,未來特定產品及工程可要求採用易拆解、單一材質或一定比例再生材料設計,以提高回收再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此外,也將透過重複使用、延長產品壽命及減量措施,降低對原生資源的依賴程度。


(圖/ 環境部)

為擴大循環經濟市場規模,新法也建立循環標誌與產品資訊揭露制度,讓消費者能清楚掌握產品再生料使用比例、耐用程度、維修便利性及回收資訊,進一步提升永續消費意識與市場透明度。

除消費端改革外,政府未來也將優先採購循環產品,帶動產業投入循環供應鏈建構。同時新增循環創新實驗機制,提供新技術、新商業模式驗證空間,協助循環產業發展與技術突破。

環境部指出,資源循環已不再只是環保議題,更涉及國家產業競爭力、能源安全及供應鏈韌性。此次法案三讀通過,象徵臺灣循環經濟發展正式進入新階段。後續將推動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並持續結合地方政府、企業及民間團體力量,逐步建構完整循環體系,讓資源能夠在產業鏈中持續循環利用,朝向資源循環零廢棄目標穩健前進。

橘子新聞

(文/ 記者 曾知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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