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調查局)

為落實政府打擊不法集團濫用人頭公司從事經濟犯罪的決心,調查局於115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同步發動「金融掃黑專案」,全面掃蕩犯罪集團透過虛設行號從事洗錢、電信網路詐欺、吸金、詐貸、證券詐欺、掏空公司資產及逃漏稅捐等不法行為。


(圖/ 調查局)

本次專案動員全臺26個外勤處站、逾千名調查官,共執行215案、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不法公司953家、不法帳戶969個,涉案金額高達新臺幣321億3,796萬餘元,另查扣賓士、保時捷、BMW等名車7輛,以及名錶、名牌包與銀行帳戶等不法所得,總值逾1億496萬元。

調查局指出,近年查辦電信詐欺、吸金、詐貸、第三方支付及虛擬資產犯罪案件時發現,不法集團普遍以人頭公司或商號帳戶作為主要洗錢工具。其手法包括設立或接手停業公司、變更負責人後申請企業憑證,設定高額網路交易額度,再透過多層帳戶快速轉匯,規避司法機關凍結與查扣,以掩飾不法金流來源與去向。


(圖/ 調查局)

調查局並破獲多起重大案件。境外博弈集團與國內光○公司負責人傅男等人合謀經營賭場水房、跨國博弈客服與洗錢業務,在臺設立多家人頭公司,招募具中外語能力人員負責財務與客服工作,並以不實資訊服務費、廣告行銷費等名義,將賭場資金洗入人頭公司帳戶。

另有詐騙集團與不肖記帳業者王男等人合謀設立222家人頭公司,仲介金主提供資金進行假驗資,再委託不知情會計師進行資本額查核簽證,待公司完成設立後,隨即將帳戶提供詐騙集團作為洗錢管道。

在詐貸案件方面,隆○公司黃男與謝男等人利用實質掌控的空殼公司進行循環交易,不斷墊高營業額,再以不實營運績效向多家金融機構詐貸上億元,事後以營運不善、停業為由拒絕還款,造成金融機構重大呆帳。


(圖/ 調查局)

投資詐欺部分,倍○公司負責人陶男明知公司無實際營運,仍以虛偽增資與不實文宣美化財報,並勾結地下盤商非法販售未上市櫃股票,對外宣稱公司將上市上櫃、獲利可期,實則進行「印股票、換鈔票」詐騙,違法金額達5億餘元。

此外,林男等人明知安○公司、浦○公司、美○公司等並無實際營運,仍製作真假混雜簡報,對外招攬投資境外基金並承諾高報酬,最終無法返還本金與利息,致投資人血本無歸,違法金額達8億餘元。


(圖/ 調查局)

在企業掏空案件中,外商丸○集團旗下公司倉庫組主管黃男,指示員工許男設立人頭公司,並與協力廠商方男等人配合,自108年至112年底,透過承租機具差價、詐領薪資等方式侵占公司資產,並將資金轉匯至其掌控的人頭公司帳戶,不法所得達3,300萬餘元。

調查局指出,跨境經濟犯罪近年持續升溫,不法集團結合電信網路、虛擬資產及第三方支付等新興工具,誘騙被害人並進行洗錢。調查局呼籲民眾提高警覺,審慎判斷投資訊息,切勿因小額報酬或人情壓力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以免淪為詐欺或洗錢共犯。

調查局強調,未來將持續從源頭嚴查速辦,全面阻斷犯罪金流,遏止不法集團活動,並防範不明境外資金流入臺灣,共同守護社會安定與民眾財產安全。

中華超傳媒

(文/ 黃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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