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法務部調查局)
近年來境外駭客組織頻繁利用我國境內物聯網設備作為跳板、或組織成匿蹤網路,攻擊我國政府機關、關鍵基礎設施及私人企業,以竊取重要機密文件及營業秘密,或作為境外網軍對我操作認知作戰之平臺,經追查發現我國昇○公司監視器主機有回連中國大陸雲端服務伺服器情形,調查局即成立專案調查。
經調查局資安工作站追查發現,昇○公司及其子公司長期自中國大陸進口監視器主機之主機板、外殼及線材等零組件,經該等公司在台簡易組裝後,即貼上「MADE IN TAIWAN」或「台灣製造」標籤,並出具不實證明文件,於109年至113年間得標我國多件政府採購案,使採購機關經辦採購人員誤信昇○公司產品為國產而通過驗收,實已違反「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經統計昇○公司及其子公司自98年至113年間自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相關設備逾美金一億元,該公司人員涉嫌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及第255條虛偽標示產地等罪嫌。
(圖/ 法務部調查局臉書)
案經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楊唯宏檢察官指揮偵辦,由資安工作站會同臺北市調查處,動員調查官三十餘人兵分多路同步於114年3月19日搜索案關人員住居所、昇○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業處所共7處,並約詢案關人員10人到案,搜索現場並查獲虛偽標示產地之監視器主機共計二千餘台。昇○公司董事長江○、副董事長江○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以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及30萬元具保。
近來境外駭客組織持續對我國重要公私機構發動網路駭侵攻擊,依據規定,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原則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調查局呼籲國內廠商勿為近利,進口陸牌資通訊產品後貼牌販售,進而損及國家資通安全,調查局亦將持續監控各式網路攻擊並進行有效反制,以強化我國政府機關資安韌性,維護民眾權益。
橘子新聞
(文/ 陳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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