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與高雄市調查處於111年間共同蒐獲國人黃○自108年起受大陸地區、澳門地區派遣人員指示,在臺開設地下錢莊針對現役軍人經營放貸業務,利用大量投放網訊廣告,接觸需錢孔急之現役軍人,嗣後以免除債務並給予工作獎金為誘,要求洩漏、交付漢光演習等國軍機密資訊,經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協力合作,掌握多名國軍現役軍官、士官遭吸收加入組織,並共同洩漏、交付機密資料,為即時遏止機密外洩,保障國家安全,先後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盧檢察官惠珍、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洪檢察官瑞芬指揮偵辦,自11212月至1139月間起陸續執行3波共計41處所之搜索行動,黃○胞妹、空軍士官胡○並獲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強制處分,進而偵破以黃○為首之中共在臺蒐情組織。

經查,國人黃○以資金放貸做為掩護,接觸空軍軍官陳○、空軍士官胡○及陳○,俟取得債務約束後,即以免除債務及給予工作獎金為誘,吸收該等軍職人員加入組織,共同將軍中情資洩漏、交付境外敵對勢力,復透由黃○任職金融機構之胞妹居間轉匯不法報酬,共同涉犯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

邇近,中共傾其國家機制及龐大資金,以其派遣人員指導國人在臺以經營私人放貸業務做為掩護,接觸物色財務不良而有借貸需求之現役軍人,嗣放貸後以債務約束及要脅向服役單位告發等方式,逐步誘吸該等軍人配合於營內進行蒐情、滲透作為,對我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調查局將持續與各國安團隊密切合作,機先掌握國家安全情訊並精進案件偵證作為,有效遏阻及防制中共對臺蒐情與滲透,維護國家安全利益,保障全民福祉。

橘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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