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橘子新聞 AI圖片)

歐盟重罰Google違反數位市場法,再次凸顯全球大型科技平台正面臨愈來愈嚴格的反壟斷監管。歐盟委員會宣布,Google因搜尋排序及Google Play商店營運機制涉及限制市場競爭,被認定違反《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並祭出總額8.9億歐元、約新台幣327億元罰款,同時要求立即改善相關做法。

歐盟認定兩項核心違規 Google搜尋與Google Play皆遭裁罰


此次裁決主要聚焦兩項爭議。首先,歐盟調查認為,Google在搜尋服務中,對旗下購物、飯店、交通及體育等服務提供較高曝光順位與更醒目的展示方式,相較之下,第三方服務無法獲得相同待遇,未符合DMA要求的公平、透明與非歧視原則。

另一項則涉及Google Play商店。歐盟指出,平台限制開發者向消費者介紹其他付款方式或第三方購買管道,也限制開發者與用戶建立直接交易關係,影響市場競爭及消費者選擇權。

《數位市場法》目的 在於限制大型科技平台市場支配力


《數位市場法》是歐盟近年推動的重要數位競爭法規,主要針對被認定具有「守門人」(Gatekeeper)地位的大型數位平台。法規要求,平台不得利用自身市場優勢優先推薦自家產品,也不得限制企業透過其他通路接觸消費者,希望建立更公平的數位市場競爭環境。

Google此次遭裁罰,也成為DMA正式上路後最具代表性的執法案例之一。

Google已提出部分改善方案 歐盟將持續監督


歐盟委員會表示,Google已針對搜尋結果呈現方式提出多項調整方案,包括購物、飯店、機票及部分內容服務的展示模式,目前已開始測試。此外,Google也調整部分Google Play引導機制,希望改善開發者與消費者互動方式。

不過,歐盟強調,這些措施仍須持續接受監督,後續是否符合DMA要求,仍將依實際執行情況評估。值得注意的是,委員會也透露,Google已就AI Overview及AI Mode等生成式AI搜尋服務提出初步因應方向,未來也將納入後續監管討論。

全球科技監管持續升溫 AI搜尋也成下一波焦點


近年歐盟持續加強大型科技平台監管,除Google外,包括Apple、Meta、Amazon及Microsoft等科技企業,也都陸續受到《數位市場法》及《數位服務法》(DSA)相關規範約束。

市場分析認為,隨著生成式AI逐漸整合至搜尋服務,搜尋排序、公平競爭、AI內容呈現及平台生態系治理,未來都可能成為各國監管單位的新焦點。

未來觀察


此次歐盟裁決除要求Google支付高額罰款,更重要的是要求調整搜尋排序及Google Play商業模式。未來Google是否提出上訴,以及各項改善措施能否符合DMA規範,將持續受到市場、開發者及全球監管機構密切關注。

橘子新聞

(文/ 記者 郭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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