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橘子新聞 AI圖片)

前北市刑大隊長陳建志涉收燕窩洩掃蕩情資,士林地院重判10年6月,成為近年警界備受矚目的貪瀆案件之一。士林地方法院29日宣判,認定前臺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建志,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並褫奪公權3年。案件核心爭點,在於其被控接受地下匯兌業者長期招待、收受禮品,並向對方透露警方查緝部署與辦案方向。

依據法院判決內容,涉案地下匯兌業者於2019年因違反《銀行法》遭司法單位搜索後,透過介紹認識時任偵查隊長陳建志。法院認定,陳建志明知對方持續在雙北地區從事非法地下匯兌活動,卻未依法處理,反而逐步建立往來關係。

判決指出,2019年6月間,陳建志以慶祝升遷為由,要求業者安排在海峽會餐廳聚餐,由對方支付餐飲費用並安排陪侍女子參與聚會,同時邀集其他警界人士出席。法院認為,此舉已超越一般社交往來範圍,構成與特定對象間的不當利益輸送。

後續雙方互動持續深化。檢方指控,陳建志不僅多次接受專車接送、酒店飲宴與女陪侍招待,更要求業者協助採購130盒泰國進口燕窩禮盒作為中秋節禮品,總價值達7萬5400元。法院最終將相關利益認定為違背職務所收受的不正利益。

案件最受關注的部分,則是警方掃蕩情資外洩問題。

法院認定,2019年底聚會期間,陳建志向地下匯兌集團成員透露選舉前警方將展開大規模查緝行動,並告知可能遭監聽及搜索風險,甚至提出刪除電腦資料、清除手機資訊等規避偵查建議。

依判決記載,相關訊息隨即透過通訊軟體傳遞給集團成員,內容包括更換設備、暫停業務活動以及避免聚會等因應措施,被法院視為具體協助犯罪集團規避查緝的重要證據。

從案件背景觀察,地下匯兌長期被視為金融監理與洗錢防制的重要灰色地帶。由於涉及跨境資金流動、非法資金轉移以及逃避金融監管,歷來均為警政與司法機關重點打擊對象。執法人員若涉入利益交換,不僅可能影響個案偵辦,更可能削弱整體金融犯罪防制體系的公信力。

近年警界持續推動廉政制度與內部風紀管理,但高階幹部涉貪案件仍不時發生,也使外界再次關注警察人員與特定業者間接觸規範是否足夠完善,以及內部監督機制能否及早發現異常行為。

本案除陳建志遭重判外,涉案地下匯兌業者及相關成員也因交付不正利益等罪名遭法院判刑。至於判決是否確定,以及後續是否提出上訴,仍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發展。

在社會高度期待警紀改革與廉政治理的背景下,此案也成為觀察警政體系風險管理與制度強化的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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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新聞

(文/ 記者 郭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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